一、学位申请基本政策依据

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四川省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办法》及学校2025年12月最新修订的《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2026年申请批次的相关要求均按上述文件落地,所有政策调整均已通过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渠道公示,申请要求较2025年整体保持稳定,仅对部分材料审核流程做了优化。

二、2026年最新学位申请条件

1. 学籍与毕业要求

申请者需为2024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取得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包含函授、业余两种学习形式,专业覆盖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12个招生专业。毕业证书需在学信网可查,毕业时间超出上述范围的学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2. 课程成绩要求

学生在读期间所有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无考试作弊记录,补考或重修通过的课程最高按60分计入平均成绩核算。具体专业核心课程清单可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对应专业培养方案中查询。

3. 外语水平要求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所有外语成绩有效期为毕业前5年: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38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340分
  •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成绩≥60分
  • 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60分
  • 户籍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提供对应民族语言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免除外语要求

4. 专业实践与学术要求

医学类专业学生需完成不少于8个月的临床实践且实践考核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重复率不高于20%,且需通过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非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同样需达到良好及以上,重复率不高于25%。

2026年各专业申请条件通过率参考数据如下:

专业类别2026年申请人数条件符合率主要不符合项
临床医学类1247人78.2%外语成绩不达标、毕业论文未达良好
护理学类2169人83.5%课程平均成绩不足、实践考核不合格
医学技术类892人81.7%外语成绩不达标、毕业论文重复率超标
药学类574人85.1%专业核心课程成绩不足

数据来源: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学位申请预审公告

三、2026年学位申请办理流程

1. 个人申请(每年2月20日-3月10日、8月20日-9月1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登录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位申请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实践考核合格证明,所有材料需清晰可辨,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材料名称”。

2. 教学点初审(每年3月11日-3月25日、9月11日-9月25日)

各校外教学点对本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对材料真实性与申请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学生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修改材料,逾期未补则视为放弃申请。初审通过的名单由教学点统一报送至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3. 学校复核(每年3月26日-4月20日、9月26日-10月20日)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联合教务处、学位办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比对学信网毕业信息、课程成绩系统数据、外语成绩官方核验结果,复核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进入后续环节。

4. 学位评定与授予(每年6月、12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复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最终审议,审议通过的学生将获得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每年6月授予批次的证书于7月中旬发放,12月授予批次的证书于次年1月中旬发放,学生可选择到教学点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不予受理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受理学位申请:在读期间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毕业时间超出申请有效期、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若在学位授予后发现上述情形,学校将依法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信息。

2.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所有外语成绩需提供官方查询渠道的验证报告,CET成绩需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的电子成绩报告单,四川省学位外语成绩需提供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成绩证明。毕业论文需提交最终答辩通过的版本,若出现重复率、内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在一年内申请一次补答辩,补答辩仍不合格则不再受理申请。

3. 咨询渠道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继续教育学院学位管理科电话0817-3352165咨询,也可前往学校顺庆校区科技楼106办公室现场咨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