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成师院政字〔2026〕117号)要求,现将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5届、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在毕业后两年内提出,以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日期起算,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务必于2026年9月17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提交材料:督促本单位的毕业生在2026年9月7日-9月11日上传电子资料及论文定稿至管理平台。
2.完成初审:2026年9月12日-9月17日对本单位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数据进行初审。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必须达标,且毕业论文成绩(占60%)与答辩成绩(占40%)折合后的总成绩不低于70分。
6.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需经学位论文评审小组专家审核通过,且成绩合格。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2.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3.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4.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5.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6.因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及填写要求
(一)纸质材料

(二)电子材料
请各位毕业生登录学位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以下所需电子材料。学位管理平台网址:https://cdsfxycj.wdxuetang.cn/student,考生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三)未完整上传上述材料,导致无法核对信息、申报学信网,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各办学单位在平台(https://cdsfxycj.wdxuetang.cn/admin)上对学士学位申请电子材料进行初审。
五、申请材料收取时间安排
1.2026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时间节点

2.纸质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A室),收件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66772156。请用顺丰快递寄出,其他快递无法接收。(注:纸质材料均由各办学单位统一提交,具体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成教办联系人:赵老师
成教办咨询电话:028-66772156
成教办办公邮箱:jjy66772156@cdnu.edu.cn
成教办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A室)
附件下载:
附件7: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10: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附件11: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
附件12: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