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超过最长在校学习年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决定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5号)要求,专科(高起专)、本科(专升本)学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5
发布四川自考主考院校与实践环节考核通知,含论文报名、答辩安排、实践课程考核与毕业初审事项。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成信继教院发〔2024〕15号)要求,专科(高起专)、本科(专升本)学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5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成师院政字〔202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成都师范学院
各自考教学点、相关考生:现有部分应用型自考助学班考生未按期注册缴纳助学费用(考生名单详见附件)。经学院研究决定,终止此部分考生学习资格。请各教学点做好对考生的通知、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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