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北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文件,川北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细则如下 :

一、授位对象

(一)川北医学院成教本科毕业生。

(二)川北医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授位条件

川北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两年内(含两年)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完成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且成绩达到以下要求:成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外语成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川北医学院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取得全国医学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证书。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川北医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在取得考籍期间,参加自考英语国家考试,成绩合格。

参加上述英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四)学位课程考试:

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位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2025级之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成教本科及2028年之前自考本科毕业生论文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取得成教学籍或自考考籍后至申请学位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有正式刊号的合法刊物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

2.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未公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不少于5000字,需附知网平台论文查重结果,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经专家评审合格。

3.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并经专家复审合格。

(六)自2025级起成教本科毕业生,除临床医学类和中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外,其余专业论文参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论文管理办法执行;自2028年起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参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三、以下情况不能授位

川北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

(三)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四)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情形。

四、授位准备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

1.提交《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件、word电子件各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教学点应核验毕业证书原件的真实性(纸质件、word电子件各一份);

3.近期蓝底2吋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以及同一版本电子版照片,照片必须为jpg格式,大小30KB以内,且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应以学信网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照片为准。)

4.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纸质件、扫描件各一份);

5.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格式请务必遵照自考毕业论文格式范本)、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表、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成绩总评表及查重报告(PDF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

6.手签并加盖手印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诚信申请学位承诺书(PDF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